
指认盗窃赃物。通讯员供图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祝烜)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以持续发力、重拳出击,以侦破民生“小案”为突破点,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9月7日,南区派出所民警仅用1小时,破获一起手机被盗案,成功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
当日上午9时许,南区派出所接到市民钱女士报警称,自己放在电动车上的一部手机被盗。接警后,南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
经了解得知,当日早晨钱女士骑电动车送孩子上学,到地方后她将自己的电动车停在学校附近的小区楼下,不慎将自己的手机遗落在车上,等钱女士送完孩子回来,发现自己车上的VIVO手机不见了,因手机新买没多久,着急的钱女士赶紧报了警。
得知此情况后,民警经过现场勘查,调取了钱女士停车地小区附近的监控,据画面显示,当日早晨7时30分许,一男子跟钱女士前后脚将车停在一起,待钱女士走后,该男子趁四下无人之际快速将钱女士的手机偷走,后匆匆离去。民警根据监控画面初步锁定了嫌疑人身份,发现该人就是附近的居民,民警又进一步对嫌疑人的活动轨迹进行分析研判,仅用一小时就确定了嫌疑人的位置,办案民警果断出击,在嫌疑人刘某家中将其成功抓获,并当场查获赃物。
经审讯,刘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当天早晨刘某把自己的电动车骑到小区楼下的充电桩充电,同时看到一位女士也骑着电动车过来,等女士走后刘某发现那人手机还放在车上,他知道应该是女士不小心遗落的,但看着失主迟迟未回来,刘某忍不住动了贼心,想将手机据为己有,于是他等着无人注意,将手机偷走,不想手机还没焐热,民警就找上门了。
目前,嫌疑人刘某已被警方抓获,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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