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闻珊 汤逸杰)“多亏有了‘首违不罚’政策,让我们公司免受行政处罚,不需要缴纳罚款,也没有影响公司的纳税信用,税务部门执法越来越人性化了!”近日,十堰市成铮工贸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陈女士专程赶到位于市民服务中心的茅箭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表达了自己的感谢之情。
11月初,该公司近期由于原会计辞职,交接手续时间较长,未能在法定时限内按期申报税款,陈女士得知情况后,马上赶到茅箭区税务局说明情况并承认过失,工作人员经过调查,认为该公司本次逾期申报符合首违不罚情形,及同时具备初次发生,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三个条件,遂对其作出了不予税务行政处罚的决定,并辅导陈女士在电子税务局办理纳税申报。
自国家税务总局两批次《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出台以来,茅箭区税务局精确落实,倡导推行柔性执法方式,共实施“首违不罚”1500余次。
“‘首违不罚’让我们看到了税务部门的审慎与包容,更体现了税务部门对企业的信任,非常暖心!”陈女士表示:“今后一定会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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