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王垚文、童榜燃)因手头拮据,十堰市一年近六旬男子趁夜潜入农户,成功盗窃13只鸡后转手卖出,攫取蝇头小利。2月6日,经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裁决,该男子熊某清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经民警确认,这已是其第二次被郧阳警方抓获并处罚。
1月7日上午,郧阳区公安分局五峰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罗某报警称,其在屋外鸡笼内饲养的鸡被盗。接警后,五峰所民辅警赶至现场进行走访调查。期间,民警了解到,案发现场线索非常有限,并且罗某夫妇已年逾七旬、患有基础性疾病,家庭贫困。
民警迅速调整侦查方向,通过走访周边群众、调取沿路社会面视频监控等方式,最终锁定1月6日下午有一名陌生男子空手进村,深夜又肩挑重担离开,具有作案嫌疑。

熊某肩挑盗窃的鸡迅速逃离。通讯员 供图
随后,民警顺线追踪,在十堰市城区将嫌疑人熊某抓获。经突审,熊某对其在五峰乡盗窃13只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坦白早已作价670元卖给他人。
在指认作案现场时,熊某当场向罗某夫妇道歉,并赔偿损失,取得了罗某夫妇谅解。
经警方确认,熊某曾于2016年8月,潜入柳陂镇盗窃村民3只土鸡,被警民联手抓获,后被郧阳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2月6日,经郧阳区公安分局裁决,熊某再次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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