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陈鑫、许立金)“老百姓盖新房,去办手续怎么还要收税,是不是有这回事啊?有依据没?”3月20日一大早,在十堰房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一名群众怒气冲冲的质问道。
“老哥,你别急,有啥问题我来帮你解决。”当日在办税厅值班的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城关分局分局长邢倬艇接过话茬,将其请到一旁详细了解情况。原来,曾先生家因为棚户区改造被依法征收后,打算在规划区内新建住房,去办建房手续时却被告知还需要缴纳几千块的耕地占用税,但因为对政策不了解,甚至以为是“滥收费”,这才有了开头的误会。
邢倬艇先是耐心地向其讲解了国家为什么要征收耕地占用税,在得到曾先生的理解认可后,又介绍了新建住房涉及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场为他算起了税:“老哥,你占用耕地118平方米,按照湖北22元/每平米的标准,你应缴纳耕地占用税2596元。你是农业户口,可先享受减半征收、再叠加享受50%的减免优惠,最终只需缴649元,优惠了1947元呢。”一番算下来,曾先生的表情已经“阴转晴”,笑得合不拢嘴。
“同志,太谢谢你了!我不懂政策,情绪有些激动你别跟我一般见识。建房时我还要盖个猪圈,用省下的钱买两只小猪仔养着哩。”拿到完税证明的曾先生不好意思的笑着说。
为做好实体化办税缴费服务兜底保障,该局实施常态化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制度,将全局副股级以上干部轮流安排到大厅首席服务岗,专门协调解决进厅办税缴费群众的急难问题,替群众“跑腿”,向“办不成事说‘不’”。同时,还积极听取搜集群众建议、诉求、咨询及反映的问题,不断改进业务程序、提升服务水平,持之以恒度把落实的力度和服务的温度送到纳税人缴费人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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