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刘丽 祝烜)“太感谢你们了,我们终于不用再为临时居住证件办理发愁,可以安心团聚了!”3月22日,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出入境大队联合南区派出所社区民辅警,帮辖区居民刘女士的外籍老公解决了入境手续办理问题,刘女士及其老公Peter对着民警连连道谢。
21日下午,南区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刘女士求助,民警了解到,刘女士的老公Peter系澳大利亚人,此前在深圳工作,现因与刘女士结婚,来到十堰探亲,准备在堰临时居住半年,但是二人却在怎样办理合法居留的问题上犯了难。
南区所民警得知情况后,立即带领刘女士夫妇拿着相关证件前往出入境办证大厅,咨询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出入境民警核实二人身份后,为二人详细讲解了出入境相关政策及登记所需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办理登记(填写外国人临住登记表)。
刘女士当天就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派出所,次日,民警办好《外籍人临时住宿登记证明》后送至刘女士夫妇手中,并向二人讲解了外籍人员来华应注意的法律法规及注意事项,于是就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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