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李青松、刘睿)“听说房县成立了专门的文旅法庭,我想问问有没有不打官司就能解决(纠纷)的方式。”近日,游客晏某拨通了野人谷景区法官工作室电话进行咨询。
2021年,晏某在景区游玩时不慎摔伤导致手臂骨折,前后进行了两次手术。负责该景区的旅游发展公司先行支付晏某医疗费用2万元,双方口头约定剩余治疗费用由晏某先行垫付,待治疗完成后再进行协商。后因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晏某拨通了法官工作室电话,希望能够“不打官司、快一点”解决与景区的纠纷。
“我是在景区内受的伤,景区应该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应该承担此次事件的全部责任。”“我们不是不愿意赔付,刚出事的时候公司就主动垫付过医药费。现在的问题是您不能扩大景区的安全保障责任,作为成年人也应当对自身安全承担谨慎注意义务……”文旅法庭联合房县文旅综合执法大队进行诉前调解时,晏某和景区旅游公司就责任划分产生分歧且都不愿让步。
案件承办法官在调解会前研判案情时得知,该公司为游客购买有旅游人身伤害意外团体险,便提前通知了保险公司到场参与调解。在双方僵持不下时,法官主动听取了保险公司代表的意见,根据保险赔付比例居中调和两方分歧。最终,经过不懈努力,晏某与景区公司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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