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李杰 周青青)“小小(化名)的司法救助金已经发放到位,这下孩子就可以继续接受治疗了,非常感谢房县检察院对我们的鼎力协助……”近日,湖北省房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到了来自重庆黔江区检察院的感谢电话。
据悉,数日前,重庆市黔江区检察院在审查一起刑事诈骗案时发现,被害人邹某为房县籍,其孩子小小患有重病,为给孩子治病,邹某一家已是债台高筑。在此期间,邹某结识了自称有渠道筹款的黄某,为了帮助孩子抓住最后的“救命稻草”,邹某向亲戚借款数万元参与了黄某所谓的“重病配捐项目”。不久后,黄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而黄某已将诈骗所得挥霍一空,小小的治疗也因此被延误。
黔江区检察院认为,小小作为重病的未成年人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决定对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然而邹某为照料重病的孩子,无法前往重庆完成司法救助申请,黔江区检察院随即向房县检察院发来了协助办理的请求。
收到黔江区院的协助调查函后,房县检察院立即安排该院第五检察部对接,并就相关案情、司法救助工作与黔江区检察院多次联系沟通。对小小家中困难情况进行实地走访核实后,指导邹某备齐司法救助申请书及各项证明材料,及时将材料转至黔江区检察院。经审查,黔江区检察院向邹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
千里之隔,山高水长,两地检察机关“司法为民”之心没有间隔,坚持“应救尽救”之策没有差别。近年来,房县检察院在办案中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打破地域限制概念,不断健全检察“小切口”为民办实事工作机制,先后协助广东梅县、恩施巴东、陕西蓝田、重庆黔江等地办理司法救助案4起,发放司法救助金10.5万元,让困难群众感受司法温情。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