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郭承君、明安峰)“你公司的纳税信用等级是几级,我们要核实和审批后才能发放贷款……”4月18日,湖北溪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人吴安心面对银行工作人员的提问,顺手从包里拿出了纳税信用等级佐证资料说:“我纳税信用等级已复评为B级了,想通过‘税银贷’扩大公司业务……”
近几年来,竹溪县税务局坚持推进全县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契机,持续加强纳税信用宣传和管理,以纳税人遵守和履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等法定义务情况为主要依据,依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和纳税信誉等级评定标准,主要对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率、申报准确率、账簿管理以及是否有偷税、逃税、欠税、骗税、抗税和是否有违反规定取得、保管和使用发票等情况,依托纳税信用评价系统自动采集指标信息,查看电子税务局系统等各项指标参数,按照评定指标计分,设置A、B、M、C、D五级,依照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规定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达到B级以上信用等级纳税人将在“税银贷”额度、享受符合条件优惠政策等方面带来优先和便利。鼓励企业自我约束和管理,防范失信风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该县纳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范围主要为纳税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采用百分制,每个年度为一个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周期,为保障评定等级客观真实、准确可靠、有据可查,发现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纳税人,降低其信用级别,维护企业良好信誉记录,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守法经营。
据了解,竹溪县税务局还大力推进税银合作,与银行金融机构建立以“信”授“信”、以“信”养“信”的信用结合机制,让企业纳税信用换银行信用,通过“税银贷”助力中小企业走出融资困境,不断发展壮大。
同时,该局还与多部门建立税收违法联合惩戒机制,阻止欠税人出境、被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等惩戒措施,一旦进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企业将会在高消费、出境等方面受限,激励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规避纳税人日常涉税事宜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4月份,全县58户纳税人信用等级复评结果由M级调整为B级,占比8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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