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王鹏、陈豫)近日,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强化监督力度、推进审计整改、完善评价体系,全面推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取得新成效,为十堰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贡献审计力量。
《意见》指出,审计机关要继续加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监督力度,聚焦全市重大制度建设,将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生态环境质量、资源管理质效等情况纳入审计监督范围,与市人大届期同步开展“五年轮审”监督。规范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监督的程序,将有关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纳入年度审计计划,实施后形成专项审计报告,并于每年10月份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作为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重要参考。
《意见》明确,要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重大事项审计监督,积极试行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确保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得到顺利实施,突出问题得到控制或纠正,一体推进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加强管理、改进工作。做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市政府应当根据相关审议意见、审计报告等,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整改方案。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和问责情况、有关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意见》强调,要构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整体工作格局,围绕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重点,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职能作用,着力构建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监督整体工作合力,积极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健全完善地方政府向人大报告自然资源资产的审计制度,推动全市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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