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刘海涛)“钱到账了。没想到企业都注销几个月了,还能收到税务部门的退费,太意外了!”近日,房县税务部门电话回访原湖北汇丰洪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房县分公司时,该公司法人代表党庆在电话那头回复道。
原来该公司在房县承接了工程项目,因为结算需要在房县成立了相应的分公司,并依据当时的政策缴纳了1251元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结束后,便于2023年1月办理了税务清算注销手续。
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2023年3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该政策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税务部门通过比对分析,发现该分公司缴纳的这笔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追溯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应予以退还。
鉴于该公司法人代表在外地且公司、存款账户也已注销,无法正常通过“金三”流程发起退费。房县税务部门多次验证退费流程,在联系到该公司法人代表后采取通过“先临时恢复登记→再发起退费流程→最后注销登记”的方式完成了这笔退费,全流程仅仅耗时2天。后续还采取同样的方式,为6户类似注销纳税人办理了残疾人就业保证金退费,金额4331.51元。
自3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发布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房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让政策红利更好惠及市场主体。1至5月,房县新增税费优惠政策实现减免税费10044万元,惠及纳税人近3.8万户(次),有力支持了市场主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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