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王世兵、裴霞蔚)“既说清了事理,又进行了普法,我们以后一定依法依规按时申报纳税。”近日,湖北某建筑公司郧阳区分公司负责人在办理完企业注销事宜后说。
该纳税人因长期未申报被税收征管系统判定为非正常户。“由于你公司2022年6月至2023年8月所有税费均未申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被判定为非正常户后对开办新公司、发票申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都有负面影响。”税务干部详细说明违法事实、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税务人员对照《湖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告知其适用法律条款、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额标准等情况,制作《简易处罚文书》现场送达纳税人。纳税人表示,税务干部的口头说理清楚,文书对违法事实、处罚依据等表述清晰,对处罚无异议,并于当天办理了公司注销事宜。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以“说理式执法”作为税务普法宣传和精确执法的有力抓手。自“说理式执法”工作推广以后,郧阳区税务局税收执法实现了由“让你签”变为“我来讲”“自由式”变为“模板化”“他律性”变为“自律性”。
据统计,截至2023年7月底,该局已运用“说理式执法”5158户次,“说理式执法”文书合格率提升到98%,按期申报率提升到99%,实现了涉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为零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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