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侯欣悦)“以前户籍、身份证都要回老家办,现在不用来回奔波了,真是太方便了!”11月8日,康女士为女儿成功办理了人生第一张身份证,这也是十堰市成功办理的首例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省内通办”业务。

办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省内通办”业务。 通讯员供图
11月8日17时,十堰市茅箭区人民路派出所户籍室民辅警在接待群众时了解到,群众康女士的女儿还没有办理过身份证,出行很不方便,户籍民警立马告知康女士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省内通办”业务已经开通,不再需要回到户籍地,在全省范围内就近选择派出所户政窗口即可办理,随后按照流程为康女士女儿拍摄身份证照片、采集指纹信息,并告知其需要提交的材料后,成功办理一笔“省内通办”异地首次居民身份证申领业务。
近年来,人民路派出所本着服务群众时间最快捷、程序最简便、服务最贴心的原则,推动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实落地,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公安政务服务的便民高效。
警方提醒:
省内异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所需材料:
1.年满16周岁公民,向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2.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向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有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