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李镇海、袁晓秋)近日,十堰市发布林长令,将今冬明春营造林写进其中。
这是十堰市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工作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十堰市加快推进全域国土绿化美化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首次把今冬明春营造林工作写进了林长令。
林长令明确提出:要贯彻落实《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湖北省国土绿化质量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立足荒山绿化、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产业基地建设,高质量推进林业“双重”项目、茅塔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等,提升城乡绿化美化质量。做好林业“双重”项目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同时加快推进木本油料、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建设,大力发展林业碳汇。要抢抓季节,加大生态修复和保护力度,构筑功能完备、结构稳定、质效更高的森林生态系统,捍卫水源区森林生态安全,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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