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李妮娜)2023年3月份至8月份期间,河北籍木工张师傅带领团队14人在房县某建筑工地作业,8月底工作结束后,雇主徐某、夏某两人却以合同纠纷为由,拖欠张师傅等14人工资17万元。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在核实情况后,向徐某、夏某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他们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可对方却拒不执行,还出现无法联系的情况。之后,劳动监察大队将案件移送至房县公安局。
接到线索后,房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治安大队民警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在民警耐心劝说下,经过多方协商,徐某和夏某认识到错误并积极筹款,2024年1月25日 ,在民警不懈努力下成功讨回17万元工资拖欠款并于当天向张师傅团队代表发放。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