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王阳)收取“好处”,供他人开挖自家自留地的山石毛料售卖敛财,殊不知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3月29日,笔者从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获悉,该市丹江口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和深挖线索,成功抓获了两名涉案嫌疑人熊某和张某,破获了一起涉案金额近14万元的非法采矿案。
抓获两名涉案嫌疑人。 通讯员供图
据了解,涉案嫌疑人熊某和张某的“合作”始于2020年。当时,熊某跟着曾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打击处理的陈某一起,在看中了张某自留地所在的老河口洪山嘴荒山后,便找到张某商量“合作”。张某明知自留地是村里的集体财产,自留地的一切资源规国家所有,但面对熊某提出的每车山石毛料支付20至30元不等的“买砂款”,他心动了。在金钱的诱惑下,他们越过法律的红线,开始疯狂采挖山石毛料。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丹江口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在深挖某起非法采矿案时发现,熊某、张某两人涉嫌非法采矿。随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通过调取监控、走访群众等方式,逐渐摸清了两人的活动情况和作案手法。在取证过程中,民警们多次冒雨翻山越岭,忍受着蚊虫叮咬和恶劣天气,终于收集到了充足的证据。3月初,熊某、张某两人相继落网。
面对警方的审讯,熊某和张某的心理防线逐渐崩溃。他们后悔当时被金钱蒙蔽了双眼,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动机和作案过程,并忏悔自己的违法行为对家庭和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
经查,涉案嫌疑人熊某和张某共采挖山石毛料3000余立方米,熊某从中获利近14万元,张某获得“买砂款”6500元。目前,两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起非法采矿案的侦破,不仅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也彰显了丹江口市公安局“守水护水”、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和能力。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要增强法律意识,切勿为了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