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任钟玉)笔者4月15日从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前端抓预防,源头治理遏增量。紧紧依靠区委支持,设立诉前调解中心和10个驻乡镇街道巡回审理点,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公证、仲裁等力量建立联动调解机制。推动区委将万人成讼率、无讼村居创建纳入综治考评。传承“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推动人民法庭嵌入式参与社会治理,强化与基层组织的对接联动,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2023年以来,张湾法院通过非诉纠纷解决机制诉前化解矛盾纠纷2000余件,相关经验被《楚天法治》刊登,“工会诉调+司法确认”化解劳动争议的先进经验,受到省高院通报表扬。
中端抓化解,实质解纷减存量。以“如我在诉”的情怀,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及时发现真实诉求,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寻求案件处理的最佳方案,全面回应、实质性化解纠纷,提升每一起案件办理的精度、速度和温度,以个案公正促进整体公正。加大民商事案件调解力度,发挥示范判决导向作用,对于类案批案,优先选择典型性案件先行调解,促成当事人形成合理心理预期,再开展类案审理,提升案件调解成功率,做到既结“案结”又化“心结”。2023年张湾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41.26%,一审服判息诉率83.24%。
末端抓治理,防止衍生控变量。刚性推行判后答疑制度,系统性回应当事人诉讼请求,让当事人打官司“赢得清清楚楚,输得明明白白”,减少对裁判结果的质疑。坚持能动司法,聚焦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主动向相关部门、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促进解决辖区社会治理和行业风险防范化解等方面的根源性问题。2023年,张湾法院发出司法建议14条,其中行政司法建议7条,民商事司法建议5条,刑事司法建议2条。坚持以案释法,选取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16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和参加座谈9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