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段定、杜兴国)近日,房县白鹤镇石堰河初级中学开展了“民法典进校园”法治宣讲活动。
活动现场,白鹤镇司法所所长杜兴国向师生们介绍了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地位和意义,将与师生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章节进行了详细解读,并结合常见的校园案例,从防范校园欺凌等内容切入,把“纸上的法律”变为“现实中的案例”,让同学们了解与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也对如何正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有了更为直观而深刻的理解,增强学生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观念。
随后,该镇中心学校校长段定根据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结合身边真实案例,深入浅出的为同学们讲述和分析了违法犯罪的原因和后果。教育引导学生强化自我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倡导学生“不做欺凌者,不做受害者,不做旁观者”。
此次法治讲座以学生“听得懂、记得住”的方式传播了法律知识,充分发挥法治在“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中的重要作用,让法治观念走进学生的心里,提高了学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为营造校园良好的法治环境、减少校园欺凌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