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齐斌 罗敏)“安置残疾人就业是我们企业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这不仅能帮助残疾人解决就业问题,还能让我们享受安置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这真是件双赢的好事。”近日,十堰万宏钢丸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亮对开展纳税辅导的税务干部说。
十堰万宏钢丸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钢丸、金属结构件加工、销售的民政福利企业,也是一家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模范企业。目前,该公司有24名残疾人员工,安残比例高达35.82%。“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177.61万元,‘真金白银’的税惠红利,降低了企业的成本,提高了企业的效益,企业将节约下来的部分资金用在改善员工工作和生活环境上。”王亮介绍说。
“得益于国家好政策的支持和企业的帮助,我每月大概有3000元的收入,在养活自己的同时还能补贴家用,国家和企业的关心关爱让我觉得很幸福。”残疾员工王文金说道。
今年,十堰市郧阳区最低工资标准由1520元上涨到1800元。按照相关规定,安残企业按照每名每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限额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企业的税惠力度也进一步加大。标准提高后,国家税务总局十堰市郧阳区税务局第一时间将政策推送给企业,同时组织业务骨干开展安残退税核查工作,将涉税风险前置,助力企业稳健发展。
“安置残疾人企业,除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到残保金和企业所得税等多项税费优惠。郧阳区税务局将在政策宣传和落实上持续发力,为残疾人就业持续贡献税务力量。”郧阳区税务局税政部门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