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杨枭 孙弋)“真是屡教不改!驾驶证吊销期间还敢驾车出行,必须严肃处理!”8月22日,十堰市公安局高警支队郧阳大队民警在高速路口查获一起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6月以来,十堰公安高警部门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严处“三超一疲劳”、违法停车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以赴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8月22日9时许,十堰高警郧阳大队在G59呼北高速郧十段郧阳南收费站设卡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李某检查时,发现其眼神躲闪,明显心虚。民警随即要求出示驾驶证,其却声称“驾驶证忘带了”。民警当即查询驾驶证信息,发现李某曾因醉驾等违法行为被吊销驾驶证,目前驾驶证仍处于吊销状态。岂料,如此教训却未起到警醒作用,李某不知悔改,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车辆上路行驶。民警随后将李某带至大队调查处理时,依法给予李某行政拘留7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
十堰公安高警部门提醒: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无证人员往往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合法驾驶条件,易滋生超速、酒醉驾、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违法犯罪行为,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人安全驾驶,持“证”上路,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