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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成功办理“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联办业务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8日15:45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李金蔓  胡烈钊)10月28日笔者获悉,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拓展不动产登记集成便民模式,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的相关要求,推行“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联办业务,十堰市城区于近期成功办理“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首笔业务。

以往这两个部门业务办理相互独立,群众在办理婚姻登记后,还需要再次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增(减)名、离婚析产等业务。不动产登记窗口时常遇到因离婚双方当事人未及时持财产归属约定的离婚协议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离婚析产登记,多年后出现另一方当事人不在本地、难以联系或拒绝配合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情形。

为减少因上述情形给不动产权利人带来的矛盾纠纷,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积极谋划开展“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协同联办工作。

7月30日联合市民政局印发《十堰市“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联办业务实施方案(试行)》,在市域范围内推行“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 联办业务。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婚姻登记中心采用协同办公、设立联办窗口模式,有相关不动产登记需求的当事人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后,即可当场办理不动产登记,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理业务、节省大量时间,减少重复提供材料,避免群众在服务窗口之间来回跑、往返跑。

“不动产登记+婚姻登记”双登记齐办理的模式,实现了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此项改革不仅是对传统服务模式的积极探索和创新,也是十堰市不动产登记窗口继延伸至银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乡镇、社区等便民点后又一创新举措。下一步,十堰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将在此基础上继续拓展更多不动产登记集成便民模式,多线发力、形成合力,让便民利企更深入人心,助力全市营商环境持续向优发展。

【责任编辑:雷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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