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徐晓静 张诗梁)12月2日笔者了解到,十堰市生态环境局采用“信用监管+正面清单”相互联动,打造环保执法监管新模式。根据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送的企业信用信息,该局将连续两年环境信用评价较好的企业(绿、蓝)编入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2024年,十堰市生态环境局将连续两年环境信用评价列入绿标的企业编入日常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针对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信用良好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一是推进信用分级监管。用好用实“环境信用+双随机”机制,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减少守法企业现场执法次数。根据《湖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依据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将企业环境信用分为四个等级,由好到差依次以绿、蓝、黄、黑四种颜色标识,及时更新数据,协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二是强化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对于正面清单内的企业,我们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针对企业在污染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上门提供政策和技术指导,不断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在日常监管上,开展非现场检查,最大程度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切实做到有求不应,无事不扰。三是依法实施不予处罚。遵循包容审慎原则,给予企业更多容错支持和发展空间,对符合条件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四是信用评价与正面清单形成联动。对连续两年被评为绿标(蓝标)的参评单位,优先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免除现场检查。2024年全市有64家企业纳入十堰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