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李乐 张雄) “要不是你们帮我解决问题,我奶奶看病报销还不知道怎么办,这下好了,她看病报销终于有着落了。”近日,湖北竹山居民张成铖感激地对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干部张雄说道,感谢他帮忙解决了奶奶医保报销的难题。
张成铖的奶奶出生1948年,今年77岁,家住竹山县宝丰镇,前不久在家人的陪伴下到医院就诊,买药时医保报销不了。“奶奶年龄较大,患有多种基础病,如果不能按时服药,身体肯定会吃不消。”张成铖很是担忧。张成铖急忙赶到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宝丰税务局反映情况,请求帮忙解决问题。税务干部张雄让张成铖出示老人的缴费票据,随后快速登录系统查询老人的缴费情况。可是,按照票据上的身份证信息输入系统,反复查询都没有老人的缴费记录。“怪事,老人明明有缴费票据,我们税务系统怎么查不到。”张雄百思不得其解。
是不是身份证上的信息有错误,系统查不到缴费记录?考虑到以前碰到过类似问题,张雄把老人缴费票据上的身份证号码与系统上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比对,问题的症结终于找到了:原来老人在系统上有两个身份证,且号码不一致,多年来老人用的是旧身份证号码缴费,导致缴费信息对应的是旧身份证上的名字,新身份证没有缴费信息,无法享受医保报销。
经了解,老人因特殊原因变更过身份证号,一直没有在医保部门进行变更,税务部门未接受到医保部门推送的变更数据,是税务部门迅速与该县医保部门沟通,告知了相关情况。该县医保部门线上对老人的身份证号码进行了维护,并同步把更新数据传送到税务部门,老人的参保信息得到更正,缴费信息恢复正常,顺利享受到了医保报销。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竹山县税务局针对社保费缴费群众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特别是需要跨部门解决的社保费征缴争议,加强与人社、医保等部门联系,畅通问题解决渠道,建立健全部门联合调解处理机制,部门联合印发文件,明确部门工作职责,落实“首问负责制”,配强业务团队骨干,建立争议处理台账,用好征纳互动平台,让数据多走“网路”,让群众减少“跑腿”,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
今年元至9月,该局通过部门联合调解处理机制,解决社保费征缴争议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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