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新闻网讯(通讯员佘敏、静媛)“我是建委工作人员,单位要定点采购烟酒……”被告刘某打着单位采买的幌子,靠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冒充国家公职人员,大肆骗取烟酒、土特产等财物,并低价销售弥补个人欠债。日前,曾都检方以诈骗罪对刘某提起公诉,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刘某先后冒充建委工作人员、土地管理局工作人员以及政府工作人员家属,以单位定点采购烟酒、企业单位团购、采买过节物资等名义,在毫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向6人骗借烟酒、饮料、香菇、木耳、罐头食品等财物后逃匿。被骗的李某、邹某等烟酒经营店主多次催付货款未果,后到刘某所称的单位寻找时发现被骗。2018年2月,东城派出所民警在市内一酒店房间将被告人刘某抓获。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17000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