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新闻网讯(通讯员佘敏、静媛)“我是建委工作人员,单位要定点采购烟酒……”被告刘某打着单位采买的幌子,靠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冒充国家公职人员,大肆骗取烟酒、土特产等财物,并低价销售弥补个人欠债。日前,曾都检方以诈骗罪对刘某提起公诉,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刘某先后冒充建委工作人员、土地管理局工作人员以及政府工作人员家属,以单位定点采购烟酒、企业单位团购、采买过节物资等名义,在毫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向6人骗借烟酒、饮料、香菇、木耳、罐头食品等财物后逃匿。被骗的李某、邹某等烟酒经营店主多次催付货款未果,后到刘某所称的单位寻找时发现被骗。2018年2月,东城派出所民警在市内一酒店房间将被告人刘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