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戴玉平、周芮)男子驾驶非法拼装的无牌三轮摩托车,与人相撞造成对方重伤,事发后弃车逃逸。5月19日,这名张姓男子被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刑拘。
3月25日晚8时许,张某驾驶无牌拼装土三轮车,沿老316国道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至厉山镇神农加油站附近时,与同向前方李某驾驶的人力两轮自行车相撞,造成李某受伤、双方车辆部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张某弃车逃离现场,办案民警通过以车寻人最终查获到张某,张某对肇事过程供认不讳。李某受伤住院经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为重伤二级。
张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李某重伤,此次事故他负全部责任,且其驾驶无牌拼装机动车,事故发生后又逃离现场,这些都是加重情节也涉嫌交通肇事罪。
目前张某已被刑事拘留,等待张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示,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发生伤亡道路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选择逃逸将付出更大的代价,甚至带来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