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王贵生、罗超)66岁的老汉喝了“早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后,反怪交警太敬业。6月2日,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毛某某予以2000元罚金的处理。
6月2日9时许,家住长岭镇土滩铺村的毛某某驾驶鄂SSXXXX正三轮摩托车载着孙子沿“上安线”到长岭街,行至1035公里处时,正在此处开展“两车”治理的长岭交警中队民警例行检查中发现,毛某某酒气十足,便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酒后驾车的处理结果,毛某某坦率地说:“多年来我有一日三餐喝酒的坏习惯,不喝酒就没劲干活。虽然知道交警查酒驾比较严,但心想,一般只在中午、晚上查,没想到,早上也有查酒驾的,你们也真是太敬业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但危险性大,而且危害性大,为了你和你孙子的安全,也为了他人的安全,对你进行的处罚,只是警示警醒,希望你从中吸取教训,克服饮酒后驾车的坏毛病,千万别拿生命当儿戏!”民警的一番说教,使毛某某认识到自己酒驾的危险和危害性,表示接受处罚,今后决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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