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朱青、夏玉婷)6月9日,广水市检察院召开该院首场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围绕“是否对贫困户张某安实施国家司法救助”展开评议。

公开听证会现场。通讯员供图
张某安是广水市关庙镇老沟村建档立卡的低保贫困户。5月中旬,广水市检察院派驻老沟村第一书记张耀武入户走访时,了解到张某安因刑事案件致残致贫的情况,后及时向该院分管领导汇报。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晓霞火速带领第五检察部干警赶往老沟村,面对面询问张某安被害后的身体状况和家庭经济情况。
经调查走访,2002年,时任老沟村村干部的张某安因工作原因被人打伤,造成大脑损伤、左侧身体偏瘫,被认定为二级肢体残疾,他自此丧失劳动能力,常年需看病吃药。张某安家中还有一位89岁的老母亲和两个因交不起学费辍学在外打工的孩子。十余年来,他虽多次找村干部寻求帮助,但因案件已于当年达成和解协议,现在又过了追诉期,无法通过诉讼获得合理有效赔偿,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我们今天来你家中了解情况,如果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一定会帮你争取。”胡晓霞耐心解释,并告知张某安可以依法申请司法救助。
“我特此请求有关领导给予国家司法救助……”5月下旬,张某安向广水市检察院提交《申请书》。听证会上,检察官首先介绍了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特别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的指示精神,同时阐述了张某安被侵害的案情、检察机关对张某安的审查情况以及相关证据,驻村第一书记和村干部介绍了张某安家中情况。经评议,参与听证人员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救助申请人提出的司法救助申请合理,应当给予被害人国家司法救助,帮助被害人一家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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