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解超 李月仙)笔者3月18日获悉,为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随州交警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规定,在城区全面启用智能交通管控系统,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智能交通管控系统自动抓拍取证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为:驾驶机动车不按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停在停车线以内或者路口内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制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压越中心实线、分道实线,黄色网状线等禁止标线),超速行驶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新启动城区道路),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的(吸烟、饮食、查阅手机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等等交通违法行为。
随州交警支队提醒,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行驶,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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