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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对野猪毁损的庄稼将进行统一补偿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3日17:51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程淇、夏菁、余勇)“门口冲里有六七头野猪,经常下山损害庄稼,我家近1亩红薯地都被野猪损坏了!”“后山有三四头100多斤的野猪,每隔两三天就会出来,村里好几块玉米地受损。”……7月12日,广水市多个乡镇的村民纷纷反映有野猪破坏庄稼的现象。

据了解,随着治爆缉枪和封山育林不断深入开展,野生动物得以大量繁衍生息,近年来广水市境内野猪数量不断增加。时值玉米、大豆、红薯等农作物结果收获季,白天村民进行农事活动时,野猪不会主动现身,晚上为觅食会下山破坏庄稼。

“村民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采用放鞭炮、点蚊香、敲锣等方法进行驱赶。”广水市林业局工作人员介绍,野猪现被认定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不能随意猎捕。对于野猪损坏的农作物,将按农作物成熟后鉴定的受损比例进行统一补偿。“我们将加强对防御野猪的指导,结合实际进行合理驱逐,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及时掌握野猪活动,减少村民损失。”工作人员说。 


【责任编辑:雷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