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戴玉平 周芮)随县一男子驾照被吊销竟然醉酒驾车。近日,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查获一起二次醉驾并引发交通事故,违法行为人唐某目前已被拘留。
10月10日18时30分,司机唐某驾驶鄂S6***1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随县殷店镇漂水街香菇行出口路段因操作不慎发生三车相撞交通事故。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驾驶员唐某浑身酒味,闪烁其词,民警遂将其带至殷店镇卫生院抽血送检。经抽血送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54.2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进一步核查发现其2018年5月因醉驾被福建交警吊销驾驶证,此次属于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醉酒驾车,民警依法对唐某驾驶证被吊销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元,并处5日行政拘留。
吃一堑却不长一智,再次以身试法,还引发交通事故。开车前喝的酒,最终化为铁窗里的泪。民警对其再次醉酒驾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调查,等待唐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醒:醉酒会导致人反应迟钝、行动迟缓,判断失准,有的会异常亢奋超速行车,极易酿发交通事故。切勿心存侥幸心理,挑战法律终将自食恶果,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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