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襄阳分公司 > 随州新闻 > 滚动播报

随县检察机关多方调解化解行政争议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7日16:26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彭晓明)“感谢检察院帮我们调解,拿到了补偿金,我们也可以安心生活了。”近日,随县检察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行政争议案,死者万某的家属周某向检察官连连道谢。

2020年初,A乡镇政府就辖区内某市政道路修建工程公开招标,A工程公司中标。道路主体部分完工后,A公司将道路两旁石材铺设工程分包给自然人朱某。同年8月,朱某雇请同乡万某参与石板、路沿石铺设。9月,万某在工地工作时突发疾病当场死亡。

2020年10月,万某家属周某等人以A工程公司未依法为万某办理工伤保险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各项经济补偿96万元。

2021年3月,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双方争议极大,如处理不当,极易引发行政争议,遂邀请检察机关参与化解。

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通过调阅卷宗、走访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案情。经审查,检察机关认为,依据《建筑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A乡镇政府为项目建设单位、A工程公司为项目承包单位、朱某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人,应当对万某家属主张的工伤保险待遇承担连带责任。

检察官深刻认识到,该案牵涉多方,如不妥善处理,将有可能激化矛盾,埋下隐患。经深入研究,针对双方矛盾极大的现实,检察官拟定了先“背靠背”,后“面对面”的调解方案。

首先,检察官会同周某的代理律师以及其住所地政府工作人员,详细告知周某等人相关法律规定、诉讼过程和诉讼风险,征求其是否有调解意愿,周某等人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希望检察机关主持公道。

随后,检察官与A乡镇政府负责人、法律顾问、A工程公司负责人、代理律师、朱某等深入沟通,指明妥善处理该案对特殊时期的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深入释法说理,A乡镇政府负责人承诺全力配合做好善后,A工程公司负责人及朱某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各方均接受调解,但在具体补偿数额上难以达成一致。承办检察官并未就此放弃,抱着“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心态,多次同各方进行沟通对话,最终促使各方心理预期趋于一致。

2021年5月,在检察机关的见证下,A工程公司、朱某、周某等人达成调解协议,A工程公司一次性支付周某等人补偿金50万元。随县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仲裁调解书予以确认,此案终于圆满化解。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提交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是申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A公司未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开工建设是引发本案争议的直接原因。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推进建筑行业强制参加工伤保险制度落实,切实保障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2021年9月,随县检察院向该县住建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辖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清理排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随县住建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对辖区在建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及办理施工许可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切实保障了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建武表示:“张军检察长要求要以能动检察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化解行政争议的过程中,要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用心用情以求极致的精神化解矛盾的同时,更要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将行政争议消灭在萌芽状态。”

【责任编辑:王继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