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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开展“两车清伞”集中整治攻坚战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05日15:27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王贵生、吴大鹏)摩托车、电动车安装遮阳伞,既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争创全省文明城市、卫生城市。从1月1日起,广水市采取“五动”并驱,打赢“两车清伞”集中整治攻坚战。

据统计,广水市目前“两车”保有量达10万台,非法安装伞篷的比例占80%以上,群体庞大、结构复杂、涉及面广,仅靠某个部门单打独斗难以见效。为此,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决定从1月起,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领下,集中开展为期6个月的“两车清伞”集中整治行动。

行政手段推动。市政府成立了由副市长、公安局长张亮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武洋任副组长,各镇办、开发区及市直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市集中治理行动组织、协调、推进工作。

宣传教育发动。各单位及各类新闻媒体都要张贴、刊播严禁摩托车、电动车安装遮阳伞(雨篷)的通告,广泛宣传“两车”非法加装遮阳伞的危害性;媒体记者要随警作战,跟踪报道拆除遮阳伞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公安、城管等部门要依托城区道路、国省道沿线电子显示屏,实时推送“两车”肇事肇祸事故信息;交警部门要实时曝光“两车”典型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以案说法。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两车”驾驶人自行拆除。

部门配合联动。各部门要形成各司其职、责权明晰、齐抓共管、协调有序的工作格局。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源头监管,对非法生产、销售、安装“两车”遮阳伞(雨篷)的企业、单位、门店开展排查清理,依法予以取缔,从源头上消除“两车”安全隐患。公安、城管等部门要联合上路执法,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并由公安交警部门予以警告或者罚款处罚。凡阻(妨)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及党员、公职人员,同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市考核办、市委政法委、市安委会要督促将“两车清伞”集中整治工作,分别纳入2022年度文明单位评选、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

规范执法感动。要秉承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做到严格、公正、理性、文明执法,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施之以法,对经现场劝导自行拆除的,予以警告教育放行,对坚持不听劝导者,则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同时,要在各执法岗点配备必要工具,为车主自行拆除提供方便,让当事群众既能感受到严管严治的力度,又能感受到人性化服务的温度,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示范引领带动。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从我做起,率先垂范,带头行动,确保本人及直系亲属不驾驶非法加装遮阳伞的“两车”,为广大群众做好示范。各建制单位要切实履行门前“三包”责任,每日早晚上下班高峰期间开展提示提醒,提示驾驶人自行拆除遮阳伞、佩戴安全头盔。市文明办、市公安局要联合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全号牌、全头盔、零伞患、零事故”示范小区、村、居委会创建活动,使绝大多数交通参与者能主动自我约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实形成法治、自治同向发力的治理新格局。

【责任编辑:雷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