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徐敏、邓飞红)近日,广水市人民检察院审理一起邻里之间因菜园子围网占地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经办案人员释法说理、多次上门调解,双方达成和解,邻里之间矛盾得以化解。
2021年8月,当事人卢某某与其邻居刘某某因菜园子围网占地发生争吵,双方互骂,继而扯打在一起,双方身体均受到伤害。经鉴定,当事人卢某某及刘某某身体损伤程度均评为轻伤二级。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此案双方当事人为邻居,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且本次冲突系因小矛盾引发致双方受伤,若简单一诉了之,不仅不能化解矛盾,可能会使矛盾激化,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
考虑到涉案当事人年纪较大,居住地偏远不便,心里疙瘩还未解开,该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磊带领承办检察官前往当事人所在社区,分别奔赴二人家中,了解双方诉求,并细致地进行排解疏导,通过苦口婆心的说服、劝导,双方逐渐打开心结,均认识到“冤家宜解不宜结”,和解才能把因矛盾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最终促成卢某某与刘某某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均当场签署谅解书,握手言和。
2022年3月3日上午,广水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该案件拟不起诉进行公开评议,检察机关最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广水市检察院始终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坚持办好人民群众身边每一个小案,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展现检察机关心中既装着法律,更装着“民心”的办案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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