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王贵生 柯勇)男子凌晨4时驾车肇事逃逸,事发现场没有留下任何肇事车痕迹,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通过“电警”摸排,12小时破获此案。9月15日,涉嫌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人邢某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9月6日凌晨4时许,家住关庙镇铁城村30岁的邢某某驾驶一辆粤BC88XX白色宝马小轿车,行至应山办事处四贤路路段处时,因操作不当,致粤BC88XX小轿车与前方同向胡某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辆电动车及高某某推行的手推车相撞,造成小轿车受损,胡某某、高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事发后,邢某某驾车逃离现场,肇事车没有留下任何肇事痕迹。
面对毫无线索的案情,广水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在事发现场两端调取监控视频,发现一辆粤BC88XX白色宝马小轿车有重大肇事嫌疑,便调取该车当日的行驶轨迹。通过一处电子卡口监控视频图片发现,该车前部损毁,民警迅速与该车车主联系,车主说将车借给朋友邢某某使用。
9月6日下午4时许,在民警的工作下,邢某某来到事故处理中队投案,对自己驾车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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