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讯(通讯员 周丽丽)“检察院真是好,不仅帮助我们村民追索赡养费,还跟踪回访落实司法救助,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日前 ,随县检察院检察官一大早便来到随县唐县镇,前去看望瘫痪在床的涂老太,一路上村支部书记不停地向检察官表达感谢。
2022年9月,检察官从随县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八旬老妪涂老太瘫痪在床,其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致使其生活陷入困顿。为帮助涂老太安享晚年,检察官积极引导涂老太依法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
经调查,涂老太现年81岁,祖籍陕西,先后经历两次婚姻。第一次婚姻共生育三子二女,前夫去世后,于1986年改嫁至随县,其子女也相继搬迁至随县生活。目前,仅大女儿居住于外地,其余四名子女均居住在唐县镇。涂老太与第二任丈夫无婚生子女,其丈夫现年80岁且系五保户,因年老体弱多病,现住福利院。2020年,涂老太中风瘫痪,系二级肢体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之前一直由老伴照顾,在老伴搬入养老院后陷于无人照看的窘困。本该承担赡养义务的子女们因家庭纠纷等原因,均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后,涂老太无奈之下选择寻求法律维权。
随县检察院受理审查后认为,涂老太年事已高,无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依法可以要求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或给付赡养费,决定支持起诉。
2022年12月,法院对该案组织调解并达成协议:涂老太由长子接回家中照顾,其余四子女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支付赡养费。
案子办结了,调解协议是否履行?涂老身体好些了吗?近日,检察官再次对涂老太进行回访,长子按照调解协议已将涂老太接到身边照顾,其余四名子女也按时支付赡养费。
“儿子、儿媳把我照顾得很好,谢谢检察官......”涂老太躺在病床上含糊不清地诉说着心里的感激。
了解到涂老太生活不能自理,每月医药费、生活用度开支较大,且其子女均生活在农村,能够支付的赡养费较少,其孙子因意外事故造成脊椎断裂花费巨额医疗费,家庭经济负担较重等现实情况,检察机关依法对涂老太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及时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用检察机关的主动作为为她凄苦的晚年生活带来一丝温暖和慰藉。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已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保障妇女权益作为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系统纳入法律法规,上升为国家意志,内化为社会行为规范。随县检察院一直以来立足检察职能,以“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帮助解决困难妇女及其家庭的急难愁盼,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