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马艳)近期,随州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通过网上巡查侦破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野生兰花(草)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占某、张某某二人,扣押野生兰花(草)9蔸共计(48苗),其中包括犯罪嫌疑人祭祖时候顺带采挖的2蔸(11苗) 野生兰花(草)。
2021年9月7日,国家把兰属26个品种纳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名录,确定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包括随州主产的春兰和蕙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之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罪属于行为犯罪,只要违反了国家规定,实施了非法采伐、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出售野生兰花(草)及其制品行为之一,不论数量多少、价值大小,均涉嫌犯罪。如占某、张某某等人以盈利为目的,在山上采挖野生兰花(草),并利用网络直播销售,毫无疑问涉嫌犯罪。
市民购买兰草建议到兰棚或兰花交易市场上去购买熟草。所谓熟草就是经过人工种养后,非常适合大众养护的兰花(草),比野生兰花(草)好养,更加容易上花发苗。但购买兰花(草)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是否是2021年9月7日以前下山的,如果在这之后下山的,千万不能购买。简单易行的识别方法是山上的野生兰草的根横向生长,人工盆栽的兰草根向下生长,地栽兰草根的生长呈散射状态,特别是龙根、龙蛋草(就是根的形状像生姜一样的兰草),是典型的下山时间不长的野生兰草,购买风险非常大,不可抱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