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朱琳璐)为深入参与和服务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近日,随州中院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参与和服务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细化全市人民法庭参与和服务共同缔造各项举措。
《实施方案》指出,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融入当地党委领导下的共同缔造实践,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三个面向”优势和“三个服务”职能作用,加强法庭品牌和特色法庭项目建设,推进共同缔造工作在全市法院系统走深走实,助力开创新时代全市人民法庭工作新局面,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实施方案》要求,要从四个方面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推进共同缔造各项工作落实。
服务决策共谋。各法庭每年开展座谈交流、民情恳谈、村湾夜话、场院会等活动不少于4次,了解群众诉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司法领域急难愁盼问题。及时制发司法建议,各法庭每年制发高质量司法建议数量不少于2份,助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
服务发展共建。履行审判职责,依法妥善审理基层易发多发案件、环境资源案件、涉 “三农”纠纷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乡村战略实施,各法庭每年结案率、调撤率、服判息诉率达到规定要求。深化涉企评估,各法庭每年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率达100%,且进行实质性的分析、评估,力戒评估程序空转。延伸司法服务,各法庭负责人联系辖区企业1-2家,每年到辖区企业开展座谈走访、法治宣讲等活动不少于2次,助力企业经营发展。
服务乡风文明。提高法治素养,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各法庭每年开展法治夜校、法治讲堂、模拟法庭进校园等活动不少于2次,提高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法治素养。强化法治宣传,各法庭选取家事、邻里纠纷等典型案件每年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不少于2次,依法治理不良风气,依法打击封建迷信,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法治文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三个面向”优势,立足“三个服务”职能作用,着力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