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戴玉平 彭凯枥)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酒驾醉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必定会汲取教训痛定思痛,但是总有些驾驶人不知悔改,胆大妄为,无视法律,无视安全,心存侥幸,最终身陷囹圄追悔莫及。
2022年12月28日凌晨,随县周某驾驶鄂SJ***9号小型轿车行驶至312国道38KM+450M处发生交通事故。民警赶到现场,发现驾驶员周某面色酡红口吐酒气,有酒驾的嫌疑,经抽血检测周某体内血样中的酒精含量为157mg/100mg,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后经进一步调查发现2020年12月24日,周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撞伤行人,被交警查处过,并且还受到过刑事处罚。周某驾驶证目前还处于吊销状态,凌晨又醉驾,还发生交通事故。周某涉嫌危险驾驶已被随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在蹅进拘留所大门时周某后悔不已,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等待周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随县交警温馨提示:酒醉驾会严重导致人反应迟钝判断失准,同时酒醉驾也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涉及到自身安危,更涉及到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其社会危害性极大。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定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杜绝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