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王贵生 周砚)为消除一起交通安全隐患,交警几经周折一路追查,终于找到红色报废车车主。5月12日,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涉嫌驾驶报废车违法行为人卢某某予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强制报废车辆的处理。
5月11日14时30分许,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中队通过集成指挥平台发现,一辆已达报废标准的鄂SAN005红色小型汽车停靠在应山滨河休闲工寓路边。接到通知后,应山中队迅速组织民警前往,经查,该车已达报废标准,将车拖至报废厂。
后通过车辆信息,民警找到车主刘某某。据刘某某介绍,该车于10年前就卖给一朋友。民警找到刘某某的朋友严某某,严某某说,自从买了该车身体就患了病,一直没用,平时骑骑摩托车,考虑到该车已到报废年限,就在一个朋友群里发了一条信息,询问有谁知道报废厂的电话。今年3月的一天,经一位蔡姓的朋友介绍,卢某某花1000元将该车买下。
5月12日上午,民警在市公安局一体化专班的支持下,锁定现车主卢某某。接到通知后,卢某某来到交警队,对自己违法驾驶报废车事实供认不讳。原来,5月10日午间,卢某某驾驶该车停靠在滨河休闲工寓路边吃饭时喝了不少的酒,之后便叫朋友将其送回家,11日下午来开车时,车已被应山交警中队拖到报废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