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戴玉平、周芮)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交警处罚过,通常都会记住教训,可随县司机黄某却心存侥幸,不知悔改,仍然胆大妄为时隔八年居然又酒后驾车,最终落得身陷囹圄!
5月11日15时10分许,随县厉山镇人黄某驾驶鄂A8***B轻型皮卡货车行驶至厉山镇星炬小区路段,被正在此处开展“春季守护行动”酒醉驾整治行动的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执勤民警拦下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黄某2015年12月2日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交警大队查获并处罚过,此次属于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依法给予其2000元罚款、驾驶证吊销、并处行政拘留等严厉处罚,黄某短期驾驶生涯也“划上了句号”,其在踏进拘留所大门前悔恨不已。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醉驾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涉及到自身安危,更涉及到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其社会危害性极大。随县交警在此慎重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牢记红线、守住底线,杜绝侥幸心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守法,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