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王贵生、刘晓松)撞坏隔离护栏后逃离现场,男子因涉嫌肇事逃逸、损坏交通设施,不但受罚还得赔偿损失费。7月25日,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肇事逃逸违法行为人颜某某予以罚款、扣分,另赔偿护栏损失费的处理。
7月25日14时许,颜某某驾驶鄂820XX五征牌低速三轮汽车,从应山办事处杨家山沿四贤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前进小学门口路段处时,因故与道路中央隔离护栏相撞,造成新安装的护栏受损的交通事故。事发后,颜某某驾车逃离现场。
接到报警,交警大队秩序管理中队在应山中队的配合下,结合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立即投入侦查工作。通过调取监控视频摸排发现,肇事逃逸车辆正行驶在城郊南门汽车站转盘处,民警终在利源驾校门前路段将其拦截。经查,家住应山办事处的颜某某所驾车辆逾期未年检。
为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不法行为,严惩损坏交通设施违法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广水交警依法对颜某某涉嫌肇事逃逸予以罚款1900元、扣6分,车辆逾期未年检罚款200元、扣1分,另赔偿隔离护栏维修费2000元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