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襄阳分公司 > 随州新闻 > 滚动播报

广水:两男子租车 竟然转手抵押给了别人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6日12:50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向博)“因为他迟迟不归还车辆,我想去看看我的车怎么样了,没想到却发现我租给他的车居然被抵押了。”被害人梅某某报警时对民警说道。

2023年5月,经广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广水市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熊某某和邓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场骗局的真相也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为了偿还欠款,2022年9月9日,熊某某和邓某某一同前往到梅某某经营的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赁汽车,用邓某某的身份信息租赁了一辆轿车,租期为一个月。当晚,他们联系抵押公司,以6万元价格将该车辆抵押,并当场签订了抵押合同,该公司要求交付车辆相关证件,熊某某谎称证件在老家,于是该公司先向其微信转账3万元,并告知他们证件交付后再补齐余款。

随后,熊某某在某购物软件上办理了假的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交付给抵押公司,该公司当场扣除贷款利息后补齐余款。

随着车辆租赁到期,熊某某二人未付续租车款,梅某某多次要求熊某某二人归还车辆,但其均以各种理由搪塞,始终未将车辆归还。

某天,梅某某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告知他去挪车,由于关心自己车的情况,便去挪车的地点查看,却发现自己的车辆已经被熊某某抵押给别人了,梅某某发现自己被骗后便报了警。

2022年12月23日,车辆返还给被害人梅某某,经广水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认定该涉案车辆的价格为10万余元。被传唤后,熊某某和邓某某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后悔不已,到该地派出所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并退还了抵押公司部分经济损失。广水市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熊某某和邓某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以合同诈骗罪依法对二人提起公诉,广水市法院经审理,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由于合同诈骗本身具有隐蔽性、欺骗性,市场主体要提高防范意识,在签订合同时,谨慎认真地确认对方身份信息和合同信息是否真实,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责任编辑:郑傲兰】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