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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 :男子挪用号牌且无证驾驶被罚5500元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9日16:04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王贵生、魏国锋、詹双喜、马邦伟)为躲避违法处罚,车主故意挪用其他车辆号牌,连续2次违法停车,不仅牵出是挪用号牌,而且是无证驾驶。11月8日,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予以罚款5500元的处理。

11月8日上午,交警大队违法处理中队接应山中队通报称:一辆豫SD031XX新能源小轿车因违法停车查出为挪用其他车辆号牌,为获取违法证据,要求核查该车行驶轨迹。通过实施网上布控发现,该车正从城郊办事处往应山三环路方向行驶,应山中队执勤民警在应山城区路段将该车拦截。

经询问,家住广水市十里办事处59岁的李某某年初购买了一辆豫SD209XX新能源车后,便将原来的豫SD031XX小轿车私自转卖给一朋友,并将车牌留下,挂在新购买的车上,认为这样就可随意停车,即使违法被查也无证据。万没想到,10月27日和11月3日2次违法停车被查,就被交警识破是挪用其他车辆号牌。针对该车挪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当民警要求其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时,李某某方知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如实交待自己未曾领取机动车驾驶证而违法驾车的事实。

为严厉打击挪用其他车辆号牌、无证驾驶机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根椐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广水交警分别对李某某挪用其他车辆号牌违法行为予以罚款5000元、无证驾驶机动车罚款500元的处理。

【责任编辑:雷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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