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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男子无证驾驶闯卡口 冲撞交警获刑一年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7日17:37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周雨欣)在公安民警及相关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公民应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但也有个别人在面对执法时无理取闹、拒不配合甚至辱骂、威胁、暴力殴打执法人员。近日,随县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由冲撞交警执法卡口引发的妨碍公务案。

今年3月,随县交警在厉山镇一公路路段例行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王某驾驶小轿车载其儿子经过此路段,因其系无证驾驶,便萌生了冲关避查的念头。在行驶至卡口时,王某驾驶车辆急速沖过第一道交通岗,并继续向前行驶直到被前方交警拦下,且虽然停车但并未熄火。在王某儿子下车接受询问期间,辅警陈某多次要求王某熄火并下车接受检查,但王某拒不配合并且强行倒车,将后方驾驶摩托车的姜某某撞倒,其后又加速向前行驶,将陈某胳膊撞伤后逃离现场。后经司法鉴定,陈某损伤评定为轻微伤。

“当时,我也是脑子一热就想着开车逃避处罚,没想到还撞到了其他行人和交警,如果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不会再逃避检查了。”案发后,王某意识到了自身错误,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赔偿了辅警陈某和受害人姜某某,取得了二人谅解。

检察机关认为,王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强行冲撞交通执法岗致使警务人员受轻微伤,妨害了交警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最终,随县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

执法者执法是法律授权的,配合执法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当遇到公安民警、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活动时,请配合他们的执法行为,切莫因一时冲动而以身试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责任编辑:雷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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