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廖苠延)头戴小红帽,身穿红马甲,一手拿铲子,一手拿扫把……连日来,在广水市城南社区街头,彭某和普通志愿者一样,以善意传播社会正能量。不同之处在于,她是一名轻微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期待通过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志愿服务,弥补自己犯下的错。
2023年9月,彭某因涉嫌危险作业罪,由公安机关移送广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彭某是从犯,犯罪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为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帮助拟不起诉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实现引导教育与有效惩戒双重效应,该院作出让其参与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的决定。
“感谢检察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用自己微薄的力量服务社会、回报社会”,彭某在完成36小时的社区服务志愿活动后由衷地说道。广水市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会对其服务行为进行评价考核,最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据悉,2023年8月底,广水市检察院联合市委平安办共同印发《关于开展拟不起诉人员社会公益志愿服务工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正式开启“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试点工作。该项工作由市委平安办综合协调,检察机关牵头落实,乡镇政法办、街道平安办具体安排,村(社区)、派出所、警务平台、司法所日常管理,形成完整的监督办案体系。
通过以公开的方式引导拟不起诉人员参与交通秩序引导、环境卫生整治、治安巡逻、巡林护林、老弱病残扶助等公益活动,努力修复受损社会关系,促进诉源治理。截至目前,拟不起诉人员参加社会公益志愿服务53件59人,时长达2000余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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