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陈亚飞)近日,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两件长达十余年的积案。
案例一:周某因交通事故被曾都区人民法院判决赔偿李某15000余元,2014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经到被执行人周某住所地调查,村委会及邻居也不知其具体下落,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此后,执行人员每年都跟被执行人住所地村委会联系,询问被执行人下落,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2023年底,被执行人周某及其妻子主动到曾都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李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但希望李某能够放弃迟延履行利息。经执行人员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周某当场将案款全部支付给李某,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案例二:武汉某装饰公司于2009年为随州某娱乐公司的工程项目进行设计和装修,施工完成后随州某娱乐公司未支付工程款,经曾都区人民法院调解,被告欠原告17.6万元。该案调解后,被告仅支付原告9万元,剩余款项一直未予履行。2011年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股权调整、管理人员变动及经营管理等原因,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后被执行人经营不善、不再营业。执行人员通过对被执行人股权登记信息的详细查询,查询到被执行人的名称已进行了变更,股权结构及法定代表人均进行了变更,利用这一线索,执行人员积极同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联系,告知其案件情况,督促其主动履行。
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执行人员的释法明理下,了解到该债务虽系公司股权变更前产生,但仍应由公司承担,愿主动承担该笔债务,并于近日将剩余案款支付至执行款专户,目前该款项已由申请执行人领取,长达十二年的积案终于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