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王贵生 杨颖)“万没想到,逃离了现场却逃不过交警的法眼。”2月19日,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女司机易某某感叹地对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说。
2月18日20时45分许,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110指令称:在“上安线”长辛店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请派警处理。
接警后,事故处理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勘察发现,被撞二轮摩托车驾乘人受伤,肇事车仅留下破损的灯照碎片。通过认真分析,民警认定肇事车为小型汽车。
调取沿途电子监控视频,围绕小型汽车对事发时间段通过的车辆逐一进行摸排。发现一辆鄂S91XFX小型汽车前右方小灯罩及保险杠损坏,民警认为该车为肇事逃逸嫌疑车。
2月19日15时许,办案民警拨通了该车车主易某某的电话。家住蔡河镇、31岁的易某某将涉嫌肇事车开到事故处理中队,对自己驾车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面对民警,易某某称:“出事后非常害怕,看到天黑,于是抱侥幸驾车而逃,万没想到,逃离了现场却逃不过广水交警的慧眼!”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