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周丽丽)“因自己的愚昧无知触犯了国家法律,原本以为只要隐瞒自己流产事实拖到刑期结束就可以不用坐牢了,没想到还是被检察官发现了,虽然法律是严肃的,但是你们充分考虑到我的家庭实际困难,给予了我人性化的帮扶。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年后我一定主动到派出所报到,将剩余刑罚执行完毕。”面对检察官提供的事实依据,张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近日,在检察机关持续监督下,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张某被依法送往随州市看守所收监执行。
2021年,随县籍罪犯张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四川省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二千元。在原案诉讼过程中,张某怀孕诞下一子,因张某系哺乳期妇女,法院于2021年11月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并依法交付至随县社区矫正机构执行社区矫正。2022年8月,因张某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且刑期尚未服满,经社区矫正机构依法提请,随县法院决定将张某收监执行。
两日后,随县公安局在对张某进行收监前的入所体检时发现,张某又再次怀孕导致无法收押。随县检察院在得知此情况后,便向张某本人进行了调查核实,同时与随县相关单位、四川原判法院进行沟通协调,最终形成一致意见,由张某向四川原判法院重新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2023年底,随县检察院在开展病残孕罪犯交付执行专项清理活动中,检察官前往张某家中核实法院是否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在查看张某产检本时,发现孕初期卧床保胎的张某已连续三个月未进行产检,似乎有些异常,但张某声称自己已怀孕六月有余,进入孕中期后身体较为平稳,为减少经济支出便未前往医院例行产检,且因疫情影响,尚未向原判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因年关将近,检察官临走时督促张某尽快去医院进行产检并及时将相关检查资料提交至随县检察院和原判法院。年后,检察官再次联系张某是否有最新的产检记录,张某又以家中幼子无人照看为由拖延搪塞。
为查明真相,检察官便前往张某此前住院保胎和产检的医院调查,经调取病历、询问主治医生,才得知张某已在三个月前进行了引产手术,现张某怀孕状态已终止,不予收监情形已消失。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得知,张某家中多人正在服刑,其幼子体弱多病,张某收监后将面临无人抚养的困境。
了解相关情况后,随县检察院将相关情况和问题向有关单位予以反馈,督促执行地公安机关妥善处理张某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事宜后及时将其收监。据检察官跟踪监督,张某已于近日被依法送往随州市看守所收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