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襄阳分公司 > 随州新闻 > 滚动播报

广水交警连续查获3起货车司机疲劳驾驶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1日15:34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王贵生、刘京亮、傅钰镔)近日,围绕防事故“减量控大”,结合目前开展的“春季行动”,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对货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使用全国重点车辆安全管理平台,实施精准拦截,成功查获3起货车司机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人。

3月25日15时30分许,广水交警大队应山中队接随州交警支队秩序大队通报,日前,一台由部局布控的疲劳驾驶重型自卸货车鄂S95XcX已驶入广水市应山城区。接到情况通报后,应山中队立即派警查找,后通过车主找到驾驶人廖某某及车辆。经核查,廖某某于3月24日14时3分许驾驶该车从宜昌市某地出发,到达应山城区时已是当日20时30分许,廖某某对自己途中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3月27日10时21分许,广水交警大队武胜关中队在使用全国重点车辆安全管理平台时发现,一辆由南往北行驶至“京深线”湖北广水1171公里处的豫J·E76XX重型货车司机疑似疲劳驾驶。后经分析研判,认为该车存在疲劳驾驶可能性较大,将其拦截。经核查,该车驾驶人王某某对自己驾驶重型货车从湖南至河南,途中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3月27日16时41分许,广水交警大队蔡河中队在使用全国重点车辆安全管理平台时发现,一辆由山西行驶至“平应线”湖北广水蔡河路段20公里处的晋KS98XX重型货车司机疑似疲劳驾驶,将其拦截。经核查,该车驾驶人刘某某对自己驾车从山西至湖北安陆市,途中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未达到20分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为严厉查处货车司机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广水交警对驾驶重型货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人廖某某、王某某、刘某某均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同时耐心讲解疲劳驾驶的危害性后,责令驾驶人按规定休息。

【责任编辑:雷杉】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