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王贵生、刘京亮、傅钰镔)近日,围绕防事故“减量控大”,结合目前开展的“春季行动”,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对货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使用全国重点车辆安全管理平台,实施精准拦截,成功查获3起货车司机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人。
3月25日15时30分许,广水交警大队应山中队接随州交警支队秩序大队通报,日前,一台由部局布控的疲劳驾驶重型自卸货车鄂S95XcX已驶入广水市应山城区。接到情况通报后,应山中队立即派警查找,后通过车主找到驾驶人廖某某及车辆。经核查,廖某某于3月24日14时3分许驾驶该车从宜昌市某地出发,到达应山城区时已是当日20时30分许,廖某某对自己途中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3月27日10时21分许,广水交警大队武胜关中队在使用全国重点车辆安全管理平台时发现,一辆由南往北行驶至“京深线”湖北广水1171公里处的豫J·E76XX重型货车司机疑似疲劳驾驶。后经分析研判,认为该车存在疲劳驾驶可能性较大,将其拦截。经核查,该车驾驶人王某某对自己驾驶重型货车从湖南至河南,途中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3月27日16时41分许,广水交警大队蔡河中队在使用全国重点车辆安全管理平台时发现,一辆由山西行驶至“平应线”湖北广水蔡河路段20公里处的晋KS98XX重型货车司机疑似疲劳驾驶,将其拦截。经核查,该车驾驶人刘某某对自己驾车从山西至湖北安陆市,途中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未达到20分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为严厉查处货车司机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广水交警对驾驶重型货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人廖某某、王某某、刘某某均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同时耐心讲解疲劳驾驶的危害性后,责令驾驶人按规定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