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任骊、陈彬)“感谢法官的专业和敬业,本案能够公正高效审判,让我切身感受到法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近日,随县人民法院首次适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结了一起涉嫌销售盗版中小学教科书的刑事案件,被侵权方人民教育出版社经诉讼和解很快收到赔偿,其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特向承办法官赠送“忠诚法律 司法为民”的锦旗表示感谢。
该案中,被告人戚某于2021年10月在某电商平台开设店铺开始售卖盗版教科书,并从同村代某处购买1万余册盗版教科书在网上售卖。2021年11月24日,随州市文旅局接群众举报后,联合被告人所在地的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在戚某家中共计查获各类中小学盗版教材共计2941册。执法人员对其经营的网店进行了勘查、统计,戚某的网店销售教科书2万余册,非法经营数额171497.03元。经查,代某、戚某销售的盗版书籍均系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教科书。后检察机关以侵犯著作权罪向随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随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戚某、代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盗版教科书,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同时,为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严厉打击销售盗版教材的犯罪行为,经过全面审查平台后台及服务器数据明细等证据,对人民教育出版社提出的12余万元的民事诉请,依法全额支持;对戚某销售116册侵害外研社著作权教科书的行为,判处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8000元。
随县人民法院综合考量被告人戚某、代某案发后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代某主动赔偿被害单位人教社的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戚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追缴违法所得5万元,并处罚金9万元,判处被告人代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5万元,对二人发出职业禁止令,判决二被告人赔偿人民教育出版社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3余万元。
下一步,随县人民法院将坚持严格保护司法理念,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程序,依法全面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从严惩治侵权假冒,为维持正常市场经济秩序、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