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王贵生、唐志华)“驾驶报废车被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车辆强制报废,这都是自己抱侥幸付出的代价啊!”5月23日,在接受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处理时,涉嫌违法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鄂K737XX中型自卸货车驾驶人黎某某发出如此感叹。
5月9日,广水交警大队接随州交警支队转发公安部交管局督办指令:已达报废标准的鄂K737XX中型自卸货车在湖北广水市境内有行驶轨迹。接到部局督办指令后,交警大队大队长张存桥十分重视,迅速指定所辖武胜关交警中队组织实施排查。
为尽快将该报废车查获,消除安全隐患,武胜关中队通过调取该车近段时间的行驶轨迹发现,该车到广水的运行时间不统一,或三两天一次,或早晚不确定。经分析研判,中队采取“守株待兔”的办法,每天派警早晚或午间蹭守,并充分发挥监控平台的作用。
5月23日10时许,武胜关中队通过监控平台发现,该车已从大悟县城关驶入346国道进广水,中队立即组织民警布控拦截。10时26分许,民警终于在“广悟大道”精准将该车查扣。经查,家住孝感市大悟县、39岁的黎某某对自己驾驶未年检、已达报废标准的鄂K737XX中型自卸货车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当日,广水交警大队武胜关中队依法对黎某某驾驶报废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强制报废车辆的处罚。